谁造就了人贩子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5-06-25 16:15) 点击:409 |
这两天一刷朋友圈全是关于呼吁判人贩子死刑的信息。我看到后感慨万千,对此不想表明任何支持或是否定的立场。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思考两个问题:1、人贩子为什么要贩卖儿童;2、没有市场需要是不是更能杜绝此类犯罪? 据我了解,人贩子之所以有市场原因,主要有几点:1、重男轻女的思想,需要购买男童“继承香火”;2、监护人自愿出卖婴儿(主要是超生的、多生的、残疾的);3、犯罪分子利用残疾儿童等未成年人,进行乞讨、偷窃等谋利活动;4、为了贩卖器官获利;5、无生育能力的家庭需要领养孩子。 对于第1和第2点原因,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,扪心自问:是否依然存在这种思想?是否给人贩子提供了“商机”? 对于第3点原因,我们是不是更需要以身作则的关注并呼吁留守儿童、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。呼吁建立健全一个关于管理儿童乞讨、流浪的专门机构,确保儿童的安全,帮助他们重返家庭。当我们看见乞讨、流浪的儿童,我们有义务报警,有义务动员起来去帮助寻找。正如长沙失踪女婴一样,利用网络和民众的力量,在两小时内得以寻回。而专门机构牵头建立一个系统,可以通过DNA比对等方式找到他们的父母,行使监护权。 对于第4点贩卖器官获利,2015年1月1日,中国官方宣布即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。那么如何填补这个市场的空白,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呼吁建立一个成熟的器官捐献体系,减少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贩卖器官的地下市场需求。 对于第5点,我们是否更应该健全领养、收养体制,完善儿童的监管模式,建立成熟孤儿院(正规的孤儿院到底有多少?更值得大家思考),直接切断犯罪分子的交易链。 美国对人贩子没有处以死刑,美国的失踪儿童找回比例是97.7%;而我国这一数据则为0.1%。法律只是惩罚犯罪的最后一道工具,用一个结果去惩罚另一个结果。它不管严厉与否,都无法切断贩卖的供需市场,无法遏制犯罪的源头。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,对于杜绝犯罪却可以做很多很多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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