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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2 13:27)    点击:282
办理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哪些?

  1、户口簿(或者集体户籍证明)

  2、居民身份证

  3、婚姻状况证明

  4、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,双方照片颜色统一,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。

  5、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(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)离婚证书(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)(或法院调解书)(或法院离婚判决书)

  注: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,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。

  6、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(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)我驻外使、领馆认证(或公证)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。

  7、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(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),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,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。

  离婚前分割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?

  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该房产属于你婚前(复婚前)的财产,系个人财产;因为婚姻法第18条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,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,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)》第19条明确规定: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如没有约定为共有,则并不因为复婚而改变财产的性质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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