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海英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?离婚后怎么偿还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9 16:35)    点击:673

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?离婚后怎么偿还?

  一般来说,作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满足两个条件:

  ()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。

  ()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。

 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,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、生活的需要,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
 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,即使双方离婚,也应当共同清偿。

 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:

  ()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,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,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。

  ()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,如协议不成,由法院进行判决。

  ()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,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,如协议不成,仍由法院进行判决。

 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,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海英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海英律师,杨海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海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0777441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海英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钦州律师 | 钦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海英律师主页,您是第28632位访客